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“最美洁净家庭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23-02-01 23:14


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

“最美洁净家庭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
各生活小区、各行政村居民:
为进一步做好创文创卫工作,传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精神,1月16日,县文明办、县爱卫办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开展“四化靓家园”暨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为进一步推进活动做好做实,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“最美洁净家庭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《关于开展“四化靓家园”暨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》为指导,全民发动、全面推进,采取引导与志愿相结合,单位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,大力推进“四化靓家园”暨爱国卫生运动,提升城乡环境水平,实现居民文明素质与城乡面貌的双提升。
二、评选范围
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具备良好的环保意识,特别是在“四化靓家园”暨爱国卫生运动中表现突出,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的本县居民家庭可通过自荐或推荐成为“最美洁净家庭”候选家庭。
三、评选标准
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环卫意识,爱护公共卫生。居室内外干净整洁,室内物品摆放整齐,地面、门窗等无污迹积尘,干净卫生,布置优美;门前屋后环境优美,无卫生死角,无乱晾晒、乱张贴、乱写乱画现象等。
四、评选步骤
(一)评选程序
1.分工负责。
由小区包联单位、各乡镇组织开展,通过小区微信群发放评选通知,并开展初步评选,原则上每个区、村可择优报送1-2户“最美洁净家庭”,由县文明办、爱卫办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评选,并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展示。
2.报送程序。
各生活小区、各村参选家庭,可选取3张图片,填写报名表后向本小区包联单位、乡镇政府报送。各单位、各乡镇也可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直接推荐。
3.公平评选。经评议小组,进行综合评定,最后确定为“最美洁净家庭”。
4.宣传公示。对评选出的“最美洁净家庭”要经过公示程序,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评选结果。
(二)时间节点
1.模范报送:2023年2月10日前完成报送
2.活动评选:2023年3月1日前完成评选
五、表彰奖励
对评选出的“最美洁净家庭”,县文明办、县爱办卫择优颁发证书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大宣传力度,重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,大力宣传开展“最美洁净家庭”评选活动的意义,努力扩大活动影响。
(二)公开公平公正,重在增强活动公信力。评选过程要严谨、规范、公开,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,真正把最好的“最美洁净家庭”评选出来。

附:肃宁县最美“洁净家庭”推荐表

联系邮箱:snxccb@163.com
联系电话:文明办:5015092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爱卫办:5162710


肃宁县文明办
肃宁县爱卫办
2023年2月1日